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26号)等文件规定,规范我市储备土地管护及临时利用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克拉玛依市储备土地管护及临时利用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除征求各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0日。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0—6224057
电子邮件:klmyszrzyj@163.com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机关2号楼528室,邮编:834000
附件:1. 克拉玛依市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2. 关于《克拉玛依市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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