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高新区管委会起草了《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若干规定》(政府规章,草案)及起草说明,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990—6981186
通信地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央大道3888号,邮政编码:834000
附件:1.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若干规定
2. 关于《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若干规定》的起草说明
克拉玛依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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