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克拉玛依市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除征求企业、特定群体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7日。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0—6239749
电子邮箱:klmyszjj2024@163.com
通信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市机关2号楼302办公室,邮政编码:834000
附件:1. 克拉玛依市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2. 关于《克拉玛依市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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