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定点医药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促进行业自律,构建诚信医保环境,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29日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至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990—6226163
邮 箱:klmyybj123@163.com
通信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市政府二号楼205室),邮政编码:834000
附件:1.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2. 关于《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起草说明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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