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康建强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
任命:
王晓克为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
任命:
刘成立为克拉玛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免去:
吴婷(女)的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安泰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田文磊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
批准:
孙书敏(女)辞去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田文磊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汪奇为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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