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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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公告

日期: 2026-08-12 11:14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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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启用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抓拍取证区域

克拉玛依市辖区内所有道路。

二、启用时间

公示时间:2026730日至85日,公示时限7天。公示期结束后,860时起正式启用。

三、抓拍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1.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7.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8.故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10.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的;

1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14.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2026860时起,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将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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