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领军、拔尖人才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7-27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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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持续优化人才项目资金使用结构,切实强化财政资金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方面的支撑效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拉玛依市领军、拔尖人才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克人社发〔201888号)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评估,原《办法》施行时间较早,且涉及的经费构成、拨付程序资金使用范围等方面均存在需完善的地方,因此需废止原文件,重新制定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以强化项目资金整体效益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疆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克拉玛依市规范新疆人才发展基金使用监管办法》《克拉玛依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克拉玛依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672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克拉玛依市领军、拔尖人才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克人社规20261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领军、拔尖人才项目经费管理,围绕优化经费结构、简化拨付程序、强化绩效导向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赋予培养对象更大自主权,提升经费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调查研究。系统梳理了原办法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参照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对比市级科技创新人才”“油城名师等人才项目经费使用办法,确定了新《办法》的经费构成、拨付程序、使用范围等内容

二是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26518日和202652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2次向市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616日至202662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办法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集0条意见建议,采纳了0条,收集及采纳情况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完成合法性审查。202679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五是通过单位集体审议2026717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72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领军拔尖人才资助经费的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培养造就一批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总体原则。设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确立了基本原则,构建了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三级管理责任体系。二是明确了规范资助标准与使用范围。资助经费标准为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拔尖人才每年10万元,培养期三年。经费构成为个人生活补助(30%)和工作补助(70%),同时设置经费使用范围,并建立负面清单。三是明确了绩效评估和监督机制。培养年度内共组织两次年度评估和一次期满评估,经费实行第一年全额拨付、后两年工作经费先行拨付、生活补助考核后发放的方式。设置资金使用期限及结余资金处理方式。四是明确施行安排与制度衔接。解释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规定施行日期。

六、创新举措

立足领军拔尖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简化经费类别,压缩使用环节;资助经费与年度评估挂钩,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负面清单,赋予培养对象自主使用权限。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一是经费保障方面。资助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向市委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后拨付

二是管理保障方面。构建“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培养对象全面解读《办法》内容,确保准确理解和执行。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入选人才签订培养任务书,明确三年培养目标与年度考核指标,作为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

八、常见问题

1.资助经费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克拉玛依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入选领军人才的,每人每年享受15万元资助经费;入选拔尖人才的,每人每年享受10万元资助经费。

2.资助经费由哪几部分构成?

经费分为两部分,其中:生活补助占总金额的30%,主要用于改善领军、拔尖人才的生活条件;工作经费占总金额的70%,主要用于领军、拔尖人才完成任务书中所约定的项目任务。

3.资助经费如何拨付?

第一年入选时资助经费一次性全额拨付;第二年、第三年的工作经费可先行拨付,生活补助则在年度考核后完成拨付。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方式:0990—6233207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市油建南路170A713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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