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综合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工作。
(四)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较大以上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管理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察、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人事科)。负责协助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会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信访、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群、安全、财务、资产管理、接待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案件审查等工作;负责拟订应急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指导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和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及相关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防灾减灾救灾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对较大以上事故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等。
(六)科技信息科。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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