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准规范。
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和服务管理。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和交易服务供给创新。
3.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4.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见证、场所设施、信息、档案专家和现场组织管理。
5.负责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相关手续,对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并实施评价。
6.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的过程记录、档案收集整理、数据采集、汇聚和分析等。
7.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
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督查科、人事科)。负责中心日常工作运转。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会务、信息、档案、督查、宣传、信访、机要保密、纪检巡察、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中心交流合作、法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管理等工作,拟定公共资源场内交易规章制度、服务规范。承担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内控监督工作。承担交易主体质疑、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二)交易受理科(文件编制科)。承担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整合等工作。负责受理进场交易项目申请、资料审核整理和移交等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咨询、解释和指导工作。承担各类交易文件编制、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交易组织科。承担进场交易项目的组织、服务工作。承担交易主体人员身份查验,记录现场不良行为等工作。承担工程类项目评标室的日常管理、设施设备保障工作。承担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审核,商品上架审核、监管等工作。
(四)交易评审科。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规范化建设、交易平台运行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类评标室的日常管理、设施设备保障工作。承担受理项目的开标评审、从业者场内信誉记录反馈、档案资料留存、评审结果公示和报送等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和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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