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稳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近期,克拉玛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办”)针对“序号三十三”重点整改任务,组织独山子石化公司(以下简称“独石化”),召开克拉玛依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会,充分发挥市整改办组织协调、督办指导作用,推进各项任务完成整改。
会上,独石化公司安全副总监、安全环保处处长王艳雄对独石化公司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保督察整改情况作了汇报:长期以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超前谋划部署,公司在未收到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之前,不等不靠,2021年8月即向中石油总部申请改造资金,2022年,克服疫情困难,科学调配施工力量,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其中原油罐区、中间油罐区储罐自动密闭切水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底建成投入使用,提前两个月完成整改,全面消除储罐人工切水含油量高、劳动强度大等问题,最大化解决污水系统处理的难题。同时对老旧储罐停用,新建三苯VOCs治理设施,全面实施炼化装置VOCs综合整治,2022年公司VOCs排放量3382.3吨,同比2021年下降5.65%,切实减少VOCs排放,为改善“奎—独—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市整改领导小组综合组联络人常洪对独石化公司积极主动推进整改表示认可,并对后续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独石化继续做好密闭切水运行管理,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发挥工程改造实效。二是积极准备该项整改任务销号资料,按照《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等六个配套制度和办法,收集整理整改全过程印证资料,严格对标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附件模板,制作整改工作台账。三是市整改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加强与乌鲁木齐市整改办对接沟通,对销号相关资料开展审核,确保独山子石化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按期高质量交账销号,有关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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