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宋镇江
一、履职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普法宣传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法治建设专题部署会10次,推动法治建设与残疾人工作深度融合、同频推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12次、法治专题培训3次,带头讲法治课2次,显著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
(二)履行法定核心职能中的法治实践情况。修订《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在落实自治区标准基础上,扩大救助范围、延长训练时长,投入347万元康复救助210人,实现“应救尽救”。推进残疾人服务提质增效,完成残疾评定668人,依托“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办理残疾人证事项197件。联合市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促进法律援助服务向残疾人精准延伸。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审核各类合同(协议)30余份,为残疾人事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三)推进法治建设与协同配合情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普法与助残服务深度融合。依托全国助残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联合检察院、妇联及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送法进家庭、进机构、进社区”活动65场次,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及惠残政策,覆盖2700余人次。邀请检察院开展专题讲座,依托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同步推进法治宣传与设施督导,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助残氛围。
(四)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上年度述法工作自查问题,以及自治区反馈我市述法点评的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上年度自查及自治区反馈的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
(一)创新学法机制,推动学用深度转化。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分层分类+学用结合”学法体系建设,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统一,常态化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并推进残疾人工作,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确保工作高质高效。
(二)完善依法维权机制,筑牢权益保障防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构建市、区两级联动服务体系,推动各区残联设立法律援助站点,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持续深化与司法、检察、妇联等部门协作,优化“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矛盾化解”全链条机制,精准开展法律咨询、公益诉讼等服务,及时化解残疾人各类实际困难诉求。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专职委员作用,推动复杂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基层,提升法治赋能助残实效。
(三)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法治助残氛围。围绕“八五”普法总结提升与“九五”普法规划衔接,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与助残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平台,针对不同残疾类别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扩大“送法上门”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以法治思维赋能精准助残,用法治力量筑牢权益屏障,护航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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