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克拉玛依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十年地方立法实践成效,生动讲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一线法治故事,凝聚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识,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我与地方立法这十年”故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我与地方立法这十年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7月30日截止。
三、征集对象
四、征集内容
作品须基于亲身经历、所见所闻,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法治内涵与时代感染力,重点围绕以下4类方向创作:
1. 立法亲历类:参与立法调研、座谈、论证、民意收集等工作的难忘经历,一条建议入法、一场基层听证、一次意见采纳的履职故事。
2. 法治实践类:执法、司法、普法一线运用地方性法规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规范治理的典型案例与感人事迹。
3. 民生变迁类:法规实施后,在出行安全、居住环境、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带来的真实变化与生活改善。
4. 法治成长类:个人、家庭、单位法治意识提升、学法用法守法的小事实例,通俗易懂、鲜活有趣。
五、作品形式
1. 文字类:纪实散文、随笔、诗歌、法治小故事(1500字以内);
2. 图文类:法治主题照片+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反映立法调研、执法现场、普法宣传、民生变化等);
3. 短视频类:1分钟内手机实拍口述故事、实景短片(横屏拍摄,画面清晰);
4. 视觉类:法治漫画、手绘、海报(配简短文字说明)。
除创作的作品外,欢迎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提供收集的有关地方立法、执法过程中的图片、音视频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选取用于宣传展示、汇编出版。
六、征集要求
1. 坚持原创首发、内容真实,严禁抄袭、虚构,文责自负;
2. 主题鲜明、短小精悍,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兼具法治性、故事性、感染力;
3. 所有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4. 作品报送至邮箱klmy2016fgw@163.com,联系电话:0990—6234194。
七、成果运用
1. 优秀作品汇编成《克拉玛依市地方立法十周年故事集》;
2. 择优在克拉玛依融媒等平台展播,推送至《人民代表报》《新疆人大》等上级媒体刊发;
3. 作为地方立法十周年座谈会展示素材、人大宣传核心素材使用。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新公网安备 6502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