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12-3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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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推进经济稳增长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推动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根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拟对2022年市级年初收支预算进行适当调整,现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变更情况

(一)调整变更的原因

1.收入预算调整的原因

(1)税收收入增加10.4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23.7%。一是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受油价和产量的双重因素影响,新疆油田公司等上游油气开采业税收贡献增加,主要增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二是房地产业受销量增长带动预缴税款增加。

(2)非税收入增加1.2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主要增收因素:一是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加;二是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压实非税执收部门工作职责,罚没及行政事业性收入增加;三是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处置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增加。

(3)转移性收入增加18.0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45.2%。一是留抵退税及县级财力补助、中央基建补助、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城乡居民一般医疗保险、城乡义务教育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二是自治区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增加;三是各区检法两院移交上解收入及调入资金增加;四是根据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对2022年年初预算中上年结余收入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据实调整。

2.支出预算调整的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1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27.4%。主要是按照自治区对超收收入安排新增支出的要求,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清理消化以前年度欠款等方面支出。一是动用预备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增资等保工资支出;二是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场所运行和各区检法两院财务资产移交后保运转及有关民生支出;三是化解中小企业账款、基本建设等欠款支出;四是按照自治区重大政策要求增加科技领域支出;五是增加中央、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后形成的基本公共卫生、城乡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就业补助等支出。

(2)转移性支出增加16.5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34.4%。一是补助下级支出增加,主要是各区留抵退税及县级财力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乡村振兴补助、就业补助等上级专项增加,以及新增乌尔禾区一次性财力补助;二是债务转贷支出增加,主要是自治区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增加。

(二)具体调整变更情况

收入总计由年初的95.9亿元调整为12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1.6亿元,由年初的56.2亿元调整为67.8亿元;转移性收入增加18.0亿元,由年初的39.7亿元调整为57.7亿元。

支出总计由年初的95.9亿元调整为12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1亿元,由年初的47.8亿元调整为60.9亿元;转移性支出增加16.5亿元,由年初的48.1亿元调整为64.6亿元。调整后,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变更情况

(一)调整变更的原因

1.收入预算调整的原因

(1)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0.7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50.1%,主要是克拉玛依医学基地工程等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入增加。

(2)转移性收入增加14.9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469.6%。一是自治区转贷专项债券收入增加12.7亿元;二是专项上解收入增加2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三是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增加0.2亿元,主要是增加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补助。

2.支出预算调整的原因

(1)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0.7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56.1%,主要是克拉玛依医学基地工程等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

(2)转移性支出增加14.9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447.0%。一是下级专项补助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增加12.4亿元;二是土地出让金调出资金增加1.8亿元;三是年终结余增加0.7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彩票公益金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支出。

(二)具体调整变更情况

收入总计由年初的4.6亿元调整为20.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0.7亿元,由年初的1.5亿元调整为2.2亿元;转移性收入增加14.9亿元,由年初的3.1亿元调整为18亿元。

支出总计由年初的4.6亿元调整为20.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0.7亿元,由年初的1.3亿元,调整为2.0亿元;转移性支出增加14.9亿元,由年初的3.3亿元调整为18.2亿元。调整后,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变更情况

(一)调整变更的原因

1.社保基金收入增加0.5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7%,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缴费基数项目调整,基础绩效奖金纳入缴费基数计算,导致保费收入增加。

2.社保基金支出增加0.3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0%,主要是根据《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试行)》(克医保发〔2021〕8号),城乡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政策调整,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具体调整变更情况

收入总计由年初的75.9亿元调整为76.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5亿元,由年初的31.7亿元调整为3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减少0.3亿元,由年初的44.2亿元调整为43.9亿元。

支出总计由年初的75.9亿元调整为76.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0.3亿元,由年初的29.5亿元调整为29.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减少0.1亿元,由年初的46.4亿元调整为46.3亿元。调整后,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变更情况

(一)调整变更的原因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0.1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2.5%,主要是富成能源、绿城公司、水务公司等7家市属国有企业缴纳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增加。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减少0.01亿元,较年初预算下降9.0%,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支出科目进行调整。

(二)具体调整变更情况

收入总计由年初的3.4亿元调整为3.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0.1亿元,由年初的3.3亿元调整为3.4亿元。

支出总计由年初的3.4亿元调整为3.5亿元,其中:调出资金增加0.1亿元,由年初的3.2亿元调整为3.3亿元。调整后,收支平衡。

五、2022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第八批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工作的通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此次核定我市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0.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9亿元,主要用于各区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此次依据自治区批准的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8.5亿元,编制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88.98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持续加大财政预算的执行和管理力度,规范新增债券的管理和使用,提高预算绩效水平,更加注重财政可持续性,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批准。

附件:2022年预算调整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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